东方雨虹(002271)8月11日发布公告称,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。 警示函指出公司存在两项违规行为:一是2023年2月至2024年5月期间,公司通过销售人员借款、财务人员转账等形式向实际控制人李卫国提供资金6950万元,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未及时披露;二是公司财务核算不规范,涉及营业收入核算不准确、工程项目收入确认时点不准确、居间费核算不准确等问题。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李卫国、张志萍、张蓓、徐玮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,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...
2025-08-20